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厌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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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厌女:日本的女性嫌恶 [日本女性主义理论领袖人物、著名社会学学者上野千鹤子代表作;运用女性主义理论解剖女人的"生之艰难";多国读者从作品中获得强烈共鸣并得到理论上的指引]》 上野千鹤子 137 个笔记

◆ “自责的女儿”的登场

“婴儿潮一代”的下一代即“婴儿潮第二代”,已经很难期待能超过父母的经济成就和教育水准。高等教育的升学率已达饱和状态,甚至出现学历膨胀现象。孩子超过父母被视为理所当然的时代已经结束了。

当结婚以外的获取社会成就的途径面向女性开放以后,女儿也开始难以逃脱母亲的期待。女儿们成为“长着女人面孔的儿子”,母亲对女儿和对儿子的期待的性别差距缩小了

◆ 近代社会中的女人的厌女症

“在某种意义上,女性的自我厌恶,可以说是

所有生活在近代产业社会中的女性的普遍性情感。”

◆ 作为自我厌恶的厌女症

男人的厌女症,是对他者的歧视和侮辱。因为男人不必担心会成为女人,所以可以放心地将女人他者化并加以歧视。

为偷了一点儿微不足道的东西被发觉而被叫作“小偷”,于是他下决心:“我被叫作了小偷。所以,从此我决定做一个小偷。”

女人不是生来而是变成女人的。那么,女人是怎么变成女人的呢?是通过接受“女人的范畴”、通过自认“我,一个女人”而变成的。

语言世界先于个体而存在,每个人都只能后来降生于那个先已存在的语言世界里。

因此,在“接受”那个范畴的时候,也必须同时接受那个范畴所承载的历史负荷。

人在成为女人的时候,要姑且先将“女人”这个范畴所背负的历史性的厌女症接受下来。如果满足于这个范畴所指定的位置,那么,“女人”就诞生了。可是,女性主义者就是对那个指定位置感到不满、对厌女症不能适应的人。所以,不存在不是从厌女症出发的女性主义者。做一个女性主义者,就意味着与厌女症的纠葛和抗争。没有厌女症的女人(假如那种女人真的存在的话),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成为女性主义者。有时会听到有女人号称“我从来没有拘泥过自己是女人这回事”,这种说法其实应该翻译成“我一直在回避与厌女

症的正面抗争”。

◆ 作为反面教师的母亲

母亲的不如意,与自己无法改变现状的无力感混为一体。母亲一边诅咒自己的人生,一边又将同样的人生强加给女儿,引来女儿的憎恶。

◆ 母亲的代价

虽然是个女人,但要做出与男人匹敌的成绩,却又决不能压倒了哥哥

◆ 母亲为女儿的幸福高兴吗

女人有两种价值,自己获取的价值和他人(男人)给予的价值。在女人的世界里,后一种价值似乎高于前一种

女儿越幸福,母亲心中滋味就越复杂,还伴随着女儿被别的男人夺走的丧失感。我毫不怀疑,对离婚后回到娘家的女儿,母亲在心中是暗暗欢迎的。

◆ 母亲的嫉妒

自我欲望的意识与实现在出生之前便已受阻,这种存在就是“女人”。倘真若此,生为女人,多不合算!

◆ 母亲与女儿的和解

为母亲既是压迫者,又是牺牲者。在佐野的书中,比起对母亲的憎恨,更多的是充满了对自己的谴责。

读者是否会松一口气:终于赶上了母亲还活着。不,人生不是总能“赶上”的。当母亲不再做母亲了,女儿才终于从女儿的角色

中解放出来。

无论是回应母亲的期待,还是背叛母亲的期待,只要母亲还活着,女儿就不可能逃离母亲的束缚。无论是顺从还是叛逆,母亲都一直支配着女儿的人生,直到死后。女儿对母亲的怨恨,表现

为自责和自我厌恶。女儿无法喜欢不能爱上母亲的自己,因为母亲和女儿互为分身。对于女儿,厌女症总是包括母亲在内的自我厌恶。

◆ 作为父权制代理人的母亲

女儿通过父权制代理人——母亲学到父亲的厌女症。再重复一遍,所谓厌女症,就是男人的女性蔑视、女人的自我厌恶的代名词。

◆ “父亲的女儿”

“女儿的弑母”是父权制对女儿的考验,如果她想得到父权制社会的接纳,就必须承认父亲的有利和优越性,并默认一切压抑和社会性不公正(歧视)。选择母亲的语言,意味着死亡;选择父亲的语言,等在前方的是被阉割。二者择一,厄勒克特拉选择了后者。(中略)“被阉割”意味着压抑母亲的话语,压抑母亲要求正义和公平的抗议话语,也就是承认女人的生命轻于男人,甘愿接受性别压迫。

◆ 作为“诱惑者”的女儿

对于父亲,女儿既是自己的分身、是最爱的异性,但同时她的身体又是被严禁接触的。所以,女儿对父亲是伴随禁忌的、充满魅惑的对象。

“魅惑”明明是男人们自己制造出来的,可在事后却构建为来自对方的“诱惑”。

◆ 日本的“父亲的女儿”

“在恋父关系中,父亲常常作为绝对强者阻立在女儿面前。可是,女儿一旦委身于这种束缚之中,她又会感到异常甜蜜甘美。所以大多数情况下,女儿不像俄狄浦斯那样去反抗父亲,(中略)尽管有犹豫,但还是选择自甘被束缚的道路。”

因为,为了让“父亲的女儿”的故事被“父亲”们接纳,需要一个条件,即表明那正是“女儿”自己所求所愿——“不是我坏,是那孩子引诱了我。”

“父亲的女儿”不单单是从属

者,也是“诱惑者的权力”的拥有者,她知晓女儿对父亲的特权并彻底地利用,伺机将权力关系颠覆过来。

◆ 向“父亲”的复仇

在现实中,大多数父亲是不完全的男人,他们的支配欲、自我中心、权力欲和卑贱,也会显露在女儿面前。屈服于“女儿的诱惑”,这本身就是他们卑贱的最大证明。父亲屈服于自己的肉

欲,将离自己最近、最不能抵抗的女儿作为发泄低劣性欲的道具,并为了掩盖而无耻地涂抹谎言。

知道了父亲只是个“普通男人”的女儿,把父亲拉下了神坛。

因为父亲想侵犯女儿,女儿由此得到了蔑视父亲的理由。通过成为牺牲者,女儿获得凌驾于父亲地位之上的依据。

对!从今以后,不管我干什么,(中略)全世界的人都不能指责我了。因为我让爸爸裸着身体像狗一样爬着了(61 年 9 月 4 日)。”

我通过让父亲做最可耻的行为,来向父亲复仇

她们将与父亲年龄相仿的嫖客视为“父亲的代理人”,把自己的身体供奉给这些男人低劣卑贱的性欲,将属于父亲而父亲又绝不能玷污的“女儿的身体”像扔进臭水沟一般让男人们随意玷污,通过这种方式,她们实现了向父亲的复仇。当然,她们只能用自伤自罚的方式来复仇,这正是作为绝对弱者的女儿们选择可能性的狭小之处。

他们对女儿的性接近,也是因为除女儿外没有其他可以接近的对象。

◆ 既非“父亲的女儿”亦非“母亲的女儿”

为了脱离现代父权制的厌女症,女人只能放弃“母亲”“女儿”的角色。因为在现代父权制家庭中,“父亲”“母亲”“儿子”“女儿”这些表达家庭成员关系的词汇,都已被写进了厌女症。“母亲”也罢,“女儿”也罢,无非都是父权制给女人的指定席位。“母亲的解放/从母亲的解放”和“女儿的解放/从女儿的解放”互不可分。

◆ 男人视界中的死角

当今世界是“男女同校文化”,不,更准确地

说,是“男校文化”和附属于男校的“异性恋文化”的世界。对于男人,女校文化是永远的谜,是从未踏入的处女地。

将女人世界的“默契共识”泄密给异性,几乎等同于背叛和犯规。

对她的“败犬论”,如果读者依然限于迄今为止的女校文化圈中,大家心领神会便了事。但当“败犬论”被带进《AERA》这种“男女同校”的

媒体后,却引发了充满误解的“败犬争论”。“败犬”一点儿也没败,那是明明白白的。酒井自己根本不在乎什么胜败,拘泥于胜败的,是“男女同校”的媒体。

◆ 女校价值的再发现

不过,女校生们并非不知如何在异性恋制度之下利用自己的性别资源,她们只不过看到其他女生在自己眼前表演得太露骨而败了兴而已

她还从其他数据发现,在男女生共处的场面,女生倾向于退居辅助位置。节制、客气、为他人着想……所谓的“女性美德”!

对女校内部,我们也不能幻想为一个充满少女们无忧无虑的欢声笑语的纯净花园。在那里面,展开着围绕“女人味”的霸权争斗。不同于男人同性社会,女人世界里的霸权争斗更加扭曲。

◆ 女校文化的双重标准

而女人眼中的好女人,则不但与男人的视线有偏差,甚至隐含着“不受男人喜欢”的、让女人安心的恶意评价。

可是,女人赋予女人的价值,与男人赋予女人的价值相比,位居次等。酒井把没结婚的女人称为“败犬”,背后便有这种意识。即:女人有两种价值,一种是靠自己挣来的,另一种是被他人(=男人)赋予的,后者的价值高于前者,所以,没结婚的女人被称为“败犬”。因为,结婚是女人被男人选上的登记证。

◆ 作为生存策略的“山姥假皮”

所谓“披上山姥的假皮”,就是能跟同学有这种对话,能把自己当作笑料。如果做不到这一点,便无法在女校文化中生存下去。女校文化的“默契共识”中,隐含着这种“规则”。本来,这是不能泄漏给外面世界的。

学业分数、女性分数、被女人接受的分数,三者的关系是扭曲的。女人的世界被这数种尺度分离隔断了。正因为如此,女人不会去建立一个像男人那样的、可用一元价值尺度测量的同性社会性的世界,也建立不起来。

◆ “笑料”与“问题”

若能自嘲,“败犬”之称便成为一种“笑料”;不能自嘲,“败犬”就成为一个“问题”。笑料让人发笑,问题让人笑不起来。不但笑不起来,还很“痛”。

◆ 媒体的“发情”

媒体对被害女性个人隐私的大肆暴露,无异于对死者的再度凌辱。最后,在死者家属悲痛的请求下,这场“发情”才最终

收场。

◆ 东电女职员“内心深处的黑洞”

佐野称她为“精英 OL”,可“精英”与“OL”的组合本身是自我矛盾的。她死时 39 岁,年薪应该超过了一千万日元。这样的女性职员,绝不能说是普通的“OL”。

据周围人的证言,她以两万至五千日元不等的低廉价格接客,把每笔收入一丝不苟地记在记事本上,常在便利店买关东煮[2]和罐装啤酒充饥,过得很吝啬。

总之,在尚未适应女性管理职位的旧式办公室里,她们是需要被小心翼翼地特殊对待的“易碎品”

◆ 男人们的解释

她的自负,让她对本应为庇护者的无能的母亲投以轻蔑的目光。于是,母亲渐渐疏远傲慢的长女,溺爱妹妹,排斥姐姐。在那个家里,长女日渐失去自己的位置。

在家庭中处于最弱者地位的女儿,其攻击并不直接指向强者父母亲。弱者的攻击,只是指向自己的身体,因为身体不能反抗,是比自己更弱的弱者,是自己仅有的一点点领地。相反,儿子的攻击性通常表现为更单纯的“他罚”或对他者的伤害,两者形成鲜明对照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将自己身体如同扔进阴水沟一般交给男人的越轨行为(包括卖娼在内),便可被解释为与厌食症、割腕等具有相同性质的自伤行为。

◆ 被两种价值观割裂的女人们

和惠的竞争意识,表现为要争第一的“第一名病”,她特别在意一位同期进公司的、东京大学毕业的女职员。这一点颇具象征性。患“第一名病”的通常并非真正的第一,而总是第二。意识到自己既非一流亦非三流、实为

二流的人,内心深处的“第一名病”会更加强烈。和惠视为对手的东京大学毕业的女职员行为举止得体自然,无懈可击,两人形成鲜明对照。

因为所谓美貌,就是让男人发情、由男人估价的女人价值的别名。

女人需要具备两种价值——被女人接受的价值和被男人接受的价值,而这二者不能两立。同时,在第九章《母亲与女儿的厌女症》中我又说道,尽管不能两立,但在当今这个时代,女人的两种价值——自己挣来的和被他人(=男人)赋予的——都是必需品,仅有一种是不够的。

“平等法”之后的女人,必须取得作为个人的成功和作为女人的成功,若没将两者都实现,绝不能被视为一个完整的成人女性。

◆ 想当娼妓的女人

“想当娼妓的女人,世上一定很多。想趁身体值钱时卖个好价赚一笔的人、想用自己肉体去确认性之无意义的人、因过度自卑想通过对男人有用来确认自我价值的人、为狂野的自毁冲动所驱使的人。”〔桐野,2006:上 274〕“成为娼妓的理由千千万。有多少个女人就有多少种理由。

人们多会认为,卖娼的金额是娼妓被标上的价格。可是,卖娼的反面是买娼。男人支付的金钱,也是男人对自己的买娼行为所标的价。

男人把女人分为“用于生殖的女人”和“用于快乐的女人”,这种性的双重标准,不能不让男人自身也陷入困境。

◆ 女人给男人标的价

二战时的军队慰安所被士兵们称为“bi 屋”。朝鲜慰安妇的地方被称为“朝鲜 bi 屋”,中国慰安妇的地方被称为“支那 bi 屋”。据说,“bi”在中文里是指女性性器官的俗语,不知是否可信。那里不像妓院,不要求女人有性技,女人只是一个性器官,把前一个男人的精液冲洗之后躺在那里就够了。

不要钱跟谁都干的女人,等于把自己身体“扔进阴水沟”,她们以此来验证,男人的性欲也就是“扔进阴水沟”一般的东西。

想嫁名流富人的女人高估了“男人赋予给女人的价值”。正因为她们高估了,所以即使遇到家庭暴力,也不会从那个位置上退下来。她们害怕一旦退出那个位置,自己就什么也不是。

于是,富人妻要孜孜不倦地花钱美容、保养着装,因为那是衡量丈夫地位的指标。她们通过这种方式,证明她是与丈夫匹配的女人。给丈夫赋予价值的,是她自己。

一次性消费单价很高的女人也是同样道理。将自己高价出售,就是女人高估了“男人赋予给女人的价值”。她们要显示“我可不是把自己贱卖的女人”。不管男人支付的是现金、昂贵名牌还是法国大餐,性质全都一样。她们从中体会让男人为自己掏腰包的快感。这种行为就是通过男人给自己出的价格来确认自己的价值。反言之,是女人自己给了男人那个价格。

◆ 作为“动机词汇”的“性的认可”

性(sexuality)是有阶级色彩的。“禁止使用的身体”本身,是近代教育体制带来的结果。少女们很明白,这个价值不会持久。

木岛老师教育百合子:“你的灵魂被玷污了。”百合子反论:“灵魂怎么会因为卖娼就被玷污了呢?”

我一直无法忘记一位有过少女期卖娼经历的女性的话。受到养父的性侵后被强迫卖娼的她断然地说:“从男人那里拿钱,就是为了让他明白,你可以任意摆弄我的身体的,只是在付了钱的这点时间之内。”这位女性通过拿钱的行为宣告,自己的身体除了自己以外绝不属于任何他人。这个动机,与所谓的“性的认可”完全无缘。

◆ 买娼卖娼的营业

正因为男人的性欲对“迷你裙”“裸体”甚至性器官等片断的肢体部位也能发生条件反射,性买卖才得以成立。 可是,这并不意味着男人的性欲就像“兽欲”一般,是一种动物的本能。恰恰相反,这意味着男人的性欲是如此被条件规定了的文化产物。

卖娼的女人卖的又是什么呢?她们卖的是“成为物品的自己”(或者说“成为他人所属品的自己”)。通过“成为物品”,女人将向“物品”射精的男人解体、还原为单纯的性欲。由此,男人憎恶娼妓,娼妓轻蔑嫖客。

◆ 女人的存在价值

“不能刺激男人欲望的女人不是女人。”这也可以换为另一种单纯之至的命题:“女人的存在价值,就是成为男人性欲望的对象。”由此看来,小仓千加子在《性的心理学》一书中对女人“思春期”所下的定义堪称名言。她说,所谓“思春期”,便是“意识到自己身体并非自身之物,而是被他人观看、成为他人快乐道具的时期”〔小仓,2001:3〕。成为男人的欲望对象时,女人就“成为女人”,这与年龄无关。当不再是男人的欲望对象,女人就“不是女人”了。这个命题过于直白易懂,几乎令我晕倒。

中村在《卖身女人》一文中说:“我卖身的动机,是想在成为男人性欲望对象的问题上确保自身的主体性。在卖身的女人中,会有与我同样动机的人吧。”她推测,“东电女职员,或许就是那种类型的娼妓。”

◆ 女人的割裂·男人的悖论

女人有两种价值,自己挣来的和别人给予的,只有一种是不充分的;在这两种价值中,后一种似乎被认为高于前一种

无论她的哪一种欲望,男人都处于“给予认可者”的位置。

而“给予认可者”自身的悖论,则是对“寻求认可者”的深刻而无奈的依赖。

◆ 两种“例外”策略

一种是成为特权精英女人,被男人当作“名誉男人”来对待,即成为“女强人”的策略。另一种是自动退出“女人”的范畴,从而逃脱被估价的女人身份,即“丑女”策略。或许可说,前一种是“往上走”的策略,后一种是“往下退”的策略。

◆ 林真理子的位置

她说:“我生得很丑,这种问题与我无关。”

“女人”的条件,是成为男人性欲望的对象;没满足这个条件的,便不是“女人”。绝经的女人不是女人;失去乳房子宫的女人不是女人;丑女不是女人等等。这些女人,都被逐出“女人”的范畴。

作为自我身份确认的“丑女”,并非一个客观范畴。一个女人是否为“丑女”,不能客观地判断。当事人通过“丑女”的自我界定,从男人的视线中退出/被退出,这种自我感觉才是重要的。

该书改编成电影时,广告词十分火辣惹目:“和丈夫以外的男人做爱,怎么就那么快乐呢?”这张广告原本预定挂在 JR 电车车厢里,但被电车公司拒绝,这又成了一个社会话题。

主人公水越麻也子,32 岁,已婚,但外貌完全看似未婚,年轻、富有魅力。在她对与公司职员丈夫之间的夫妻生活感到无趣时,一个富家公子为她着迷。她本只想寻求刺激玩游戏,却输给对方的强硬攻势,结果家庭破裂,只得再婚。这本来应为一个“幸福结局”,但留给她的,是和一个精神幼稚、自我中心、只想把玩具抢到手的年轻男人的婚姻生活,完全不值得庆幸。或许可以说,这部小说描写玩弄“女人武器”之后的失落、寡索、荒凉之感,十分出色。

自己是“丑女”、自己不得男人喜欢、自己已经退出“女人”世界,对观察者而言,这等于一个安全地带。被嘲笑的不是我,是其他女人。厌女症乃他人之事,与己无关。

林真理子描写男女之间的算计、背叛、狡诈、欺骗,逼真而高妙。在她的作品中,女人是男人的欲望对象,男人是女人的利用道具,女人与女人是竞争对手。读了她的书,想对女人不抱怀疑厌恶之心,很难。林真理子之所以能写得出来,是因为对她来说,厌女症乃“其他女人”的事。这种他者化的机制,她的读者与她共有。

◆ 女人间的竞争关系

“嫉妒、妒恨”被视为女人的属性,很丑,因为那是割裂女人之间的纽带、排挤对方、自己往上爬的欲望。男人当然也有“嫉妒、妒恨”,可对于女人,那是围绕女人的归属即“被男人选上”而展开的争斗,这是男女之间的决定性不同。

女人绝不原谅竞争对手的自恋,而在林真理子身上,看不到她作为一个女人的自恋。即使竞争对手被挤掉、取而代之的也不会是自己。这使批判者处于安全地带之中。

所谓“妒恨”,是最终不可能超越对方之人所怀有的、虽然并非无害、但也不构成威胁的一种心理状态。通过将自己置于“例外”,林真理子得到了把“妒恨”安全地商品化的位置。读者可以一边嘲笑作家,一边安心地处于恶意之中。当然,林真理子的位置并非她的真实状态的反映,而应该是她周密地用心选择的一种策略。

◆ “扮演角色”的女人

可以坦然地“扮演”女人的“角色”,是因为她能够感觉自己不是女人。正因为是“假女人”,方能安心地把“真女人”的内幕毫不留情甚至过度地暴露出来。

◆ 女人与女人的友情·女人与男人的友情

人这个东西,狡猾、心眼儿坏,可又很弱,还好色。我觉得这是一个大前提。像我这种人,大概就是擅长把那一面看出来吧,所以,我一直在写以人的狡猾与弱为主题的小说。

对这个陈腐的问题,陈腐的回答是“不”。至少在角田登场以前。在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支配的社会中,女人之间的友情在“原理”上是不成立的。因为,所有的女人都以男人为归属,而互为潜在的竞争对手。

因为,同性社会性共同体,有一个分配社会资源、尤其是成员资格的功能。女人欠缺社会资源,若想获得成员资格,(迄今为止)只能通过归属于男人的途径。

这里还有一个问题:男女之间,(不含性的)友情会成立吗?对此,丝山秋子也给出了肯定的回答。

◆ 夫妻关系的色情化

四项近代之后的“性欲望的装置”

一、儿童的性教育化(pedagogization of children's sex); 二、女性身体的歇斯底里化(hysterization of women's bodies); 三、性欲倒错的精神病理化(psychiatrization of perversive pleasure); 四、生殖行为的社会化(socialization of procreative behavior)。

一种变化是,原本存在于婚姻内外的性,被限定在夫妻之间;另一种变化是,在夫妻关系中,性爱原本并非必不可少的纽带,但现在却被置于核心位置,即,“性家庭”(sexual family)〔Fineman,1995〕的诞生。

总之,婚姻仅为决定孩子归属的亲族关系的规则,除此之外并不含有更多意义

夫妻之间存在“性交义务”,是在近代婚姻法之后。不,这个说法不准确。实际上,“性交义务”并没有作为婚姻的必要条件写进法律条文之中(所以实在没必要对现在的“无性夫妻”大惊小怪),不过,夫妻离婚时,“对方不接受性交的要求”被视为正当的离婚理由。我们只是从这种司法判断的实例,反向推定“性交义务”的存在。当然,仅止于“性交义务”,并非“给予性满足的义务”……

快乐与权力,既非互不相容,亦非相互排斥。两者相互追逐、重叠、强化。通过煽情与发情的复杂机制和装置,两者连为一体。

性(sexuality)本身为阶级的产物,因为,性是一个阶级为了将自己区别于其他阶级(此处为资产阶级区别于贵族和劳动者阶级)而产生的。同时,“感官教育”(education of the senses)一词亦极富启示。的确,所谓“感官”,正是被教育、被学习、被陶冶、被控制之物。性的感官亦非例外。认为感官是“自然”“本能”因而没有历史变化的观念,只是近代的关于性的神话而已。此处的“神话”一词,意为“没有根据的信念之总和”。将性“自然化”(naturalization),也是“性的近代”的主要特征[4]。那是以“自然”取代“神”、将“自然”置于“神”的位置的近代社会的必然归结。

◆ 个人隐私的成立

在福柯的四个“压抑假说”的背后,存在着一个“性的隐私化”(privatization)机制,即把性逐出公共领域,将之隐匿起来,圈入私人领域即家庭之中,此后,家庭显著地成为充满性意味的空间

自从性被隐私化以后,“关于隐私”就成为“关于性”的代名词。家庭成为“性家庭”;夫妻成为“性的纽带”的代名词;婚姻成为性行为的社会许可证;“初夜”宣告性关系的开始;“无性”被视为夫妻关系的“病理”……我们今天熟知的关于婚姻与夫妻的“常识”,由此形成。

于是,对于强者,所谓“隐私”意味着不受公共权力牵制、可以自由支配的空间;而对弱者,则成为得不到第三者的介入和保护、充满恐惧、必须服从的场所。

◆ 性满足的权利与义务?

在盖伊所引用的文本中,年轻的妻子带着困惑与羞涩,写出了夫妻间性生活的甜蜜与陶醉。在丈夫的引导下体味到性之快乐的妻子,“白昼如淑女,夜间似娼妓”,成为资产阶级性道德的一个范本。

丈夫不但将快乐教给妻子,还通过“调教”处女妻子,将快乐的模式刻印在她身上,使妻子再不可能从其他男人那里得到快乐。不仅妻子,包括别的女人,很多男人希望并愿意相信自己是最初且唯一的男人,当然,事实并非如他们所愿。

快乐取代权力,可以实现终极的男性支配。可是,对于“权力的色情化”,我们不应该理解为“色情取代了权力”,正解应该是“权力以色情的形式出现”,或者反之,“色情以权力的形式出现”。“权力的色情化”一语所表达的,便是这样一种“性的近代”的形态。

◆ 施虐/受虐的诞生

性与暴力有一个共通之处,两者皆为卸下自我防卫的安全装置、失去常态地过度近距离地接触对方身体。我们知道,暴力的快感可能唤起性的快感,反之亦然。

夫妻之间、父母与子女之间亦然。同时,正因为这是一种角色的扮演,所以,扮演者的角色是可以相互转换的。性关系也不例外。不过,当施虐/受虐的快乐与性别结合起来之后,男人以施虐为快乐,女人以受虐为快乐,通往快乐的路径就这样被规定和确立起来了。然后,我们习惯性地说:“男人的性是能动的/女人的性是被动的。”

◆ 性的“去自然化”

我们不能否认的一个事实是,性现象具有多面性,从暴力、施虐到爱恋、亲密,跨度很大。因此,在性现象中,不存在“本质”。也就是说,“性本来是具有攻击性的”,“性(应该)是亲密情感的表达”,均仅为一种规范命题。我们所知道的,只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之下,与性优先地结合的某一特定物的可能性,即,什么东西最容易与性合为一体。我受福柯启示而使用的“权力的色情化”这一用语,则指在近代社会中,色情与不对称的社会性别关系即权力关系相结合的现象。“社会性别”(gender)为一种表示权力关系的用语,这一点无论如何强调也不过分。

一对夫妻成为性别关系的象征,是近代社会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确立以后的现象。在重婚被视为理所当然的社会中,婚姻完全不是对等的关系,连“对偶”关系也不是。妾是仆人身份,即缔结了专属合同的性工作者。对于日本的妻子,长久以来,性是“奉献”,是不能说不的“任务”,不是什么快乐。要是那些妻子知道了资产阶级的婚姻规范是“性快乐的权利与义务”,她们会怎么反应?

◆ “身体化”的生活习惯

生活习惯就像“生活习惯病”,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体形和体质。作为文化的生活习惯,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思维方式,甚至感情方式。

如果要与第七章提到的小仓千加子的命题“女人寻求关系、男人追求拥有”相呼应,可以说,男人就是只想“拥有”、没有“关系”也能性交的生物。

读着她的书,我不由得在心里自言自语“不对吧”。“寻求关系的女人”所寻求的关系是多样的,并不限于“对等”的一种,不少人甚至若非垂直的上下关系就不能“发情”。

正因为色情是文化的“发情装置”,所以才需要知性和教养。

当今的皇太子在娶雅子为妻的时候,媒体报道,他说过这么一句话:“我将竭尽一生全力保护你。”这句话,当时击中了多少日本女性的心!如果你也是被这句话击中过的女人中的一个,那证明你也是将“权力的色情化”身体化了的一个女人。“保护”意味着将人关进围栏之中,终生支配。

而且,当一个男人“保护”女人时,他的外敌常常是比自己更强有力的其他男人。“保护”不过是“所有”的另一种表达,却成了“爱”的代名词,这正是“权力的色情化”。

色情本来不可见、不定型,在文化上的表现方式依赖于历史的脉络背景。“权力的色情化”这个概念或许听起来可怕,但如上所述,表现在我们的日常关系之中。

厌女症与同性恋憎恶,二者用一个概念来表达,就是“权力的色情化”。色情与权力本为异物,让两者分离,将权力送回权力的原本之处,让色情充满更丰富的多样性……这并非不可能吧。我们看到,这个趋势已经开始了。

◆ 厌女症的理论装置

让一个男人“成为男人”的,是其他男人;承认一个男人“成了男人”的,也是其他男人。女人至多不过是男人“成为男人”的道具,或作为“成了男人”的证明伴随而来的报酬奖赏而已。

与此相反,让女人“成为女人”的,是男人;证明一个女人“成了女人”的,也是男人。

异性恋秩序是一种“命令”,要求男人不得以同性男人为性欲望的对象,他的性欲望对象只能是“非男人(即女人)”。反过来说,被男人视为性欲望对象的人,便成为“非男人=女人”。如果那个对象是男人,他便被女性化,被视为“像女人一样的男人”。在这里,“女人”的定义就是男人性欲望的客体。因此,不能唤起男人性欲望的女人,在定义上便“不是女人”。

所谓女人,是对“非男人的人”标注特征的名称。这个群体被划入另一个范畴,其特征必须与被视为属于男人的一切美德与名誉区别开来。女人与男人不同,是“不勇敢的人”“不坚强的人”“没有领导决断能力的人”“懦弱的人”“小心谨慎的人”“无能的人”,一言以蔽之,是“不能成为主体的人”。所有这些“女人属性”都是被制造出来的、适合成为男人支配对象的属性。

◆ 欲望三角形

正如拉康所言,欲望乃他者之欲,指人们将自己渴望与之同化的对象所欲之物视为自己的欲望对象。与弗洛伊德的理论相同,在这里,同化的对象与欲望的对象分为不同性别。在吉拉尔的“欲望三角形”中,让人渴望与之同化的“他者”,必须是尊敬、爱恋或竞争的对象,所以,生出这种欲望的男人之间,常为父与子、师与徒、前辈与后辈或互为对手的关系。如果对对方不抱敬意,“他者的欲望”就不会产生价值。男人通过获取自己渴望与之同化的对象所欲之物,从而使自己也立于同化对象所占据的“欲望主体”的位置。

比起女人欲求的男人,男人欲求的女人价值尺度更为一元化、更单纯明了,原因或许就在于此。因为男人必须要向其他男人夸耀到手之物的价值。

◆ 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、同性恋憎恶、厌女症

只要性别关系中还存在权力的不对称,女性之间的纽带即使存在,也与男人之间的纽带不可同日而语。因为,男性集团与女性集团相比,通过与同性集团的同化所能得到的权力资源多寡之差是压倒性的。

只要女人还是被置于围绕男人(被男人选上)的潜在竞争关系之中,女性之间的同性社会性纽带即使存在,也是很脆弱的吧。这正可以解释,女人的嫉妒为什么不是对背叛了自己的男人,而是指向同性的女人。

◆ “性的近代”

他的这些话等于在坦白:在女强人面前,他就会阳痿。他的“我想自己来保护女性”一语,不过是“占有”欲望的委婉修辞而已,实质是把比自己劣等的女人围入自己领地之内的赤裸裸的占有欲。

说的正是吉拉尔的“欲望三角形”。他的话我们应该做如下解读才正确。这里设想的,不是自己喜欢的女孩碰巧正是好友之爱的场合,相反,好友是自己爱恋尊敬、渴望同化的对象,正因为是这样的好友所爱的女性,所以自己也爱上

男人常常会恋慕“好友的恋人”“老师的妻子”“领主的夫人”等等,这毫不奇怪。

◆ 超越厌女症

“由于我出生成长在一个厌女症根植太深的世界,我无法想象一个没有厌女症的世界。”

◆ 男人的自我厌恶

女人从属于身体,男人支配身体。所以,女人终身诅咒自己为身体的奴隶,而男人则终身偿还将身体他者化的代价。男人对身体的厌恶,可称身为男人的宿疴。

男人也有自我厌恶,事实应该的确如此吧。可是,男人的自我厌恶应该有两种。一种是对“身为男人”的厌恶,另一种是对“不够男人”的厌恶。森冈的论述没有将这两种自我厌恶区分开来。这两种自我厌恶不但似是而非,更重要的是所指方向完全相反。

对于女人,女性主义是与自我和解之途。对于男人,与自我和解的道路不应该完全没有吧。和女人一样,那应该是与“自我厌恶”的斗争。不过,为男人指出道路的任务,已经不该由女人来承担了。